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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宁市政府(兴宁市政府发布规定,禁止饲养家禽家畜!)

来源:文梦知识网

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环境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兴宁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规定。其中,《兴宁市居民禁养家禽家畜管理办法》即日起正式施行。

根据新规定,居民区、工业区、商业区内禁止养殖、饲养家禽家畜。涉及规定的家禽家畜包括猪、牛、羊、鸡、鸭、鹅、兔等。养殖场、畜牧场在不侵害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情况的前提下,可依法依规开展养殖饲养活动,并加强环境保护和动物疫病防控。

该规定的颁布,得到广大居民的积极响应和支持。市民李女士表示:“这个规定很好,可以减少异味、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,环境更加舒适,居住质量也更高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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